当官的想如果司法独立,那如果法官乱判我,谁替我申冤?当然得是更大的官了,所以官最好能做得要比法院大的,一层一层,最大的官理所当然地认为最高的法官得由他管。要不然谁来管法官?
不敢坚持司法独立是他们恐惧和自私,怕司法对自己不利。
那么其他司法独立的国家当官的不怕法官乱来吗?
美国的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的,但是一方面也受议会的监督,另一方面也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判得对不对,没有公论吗?总统、各种政治力量、议员们、律师、记者、媒体和民众完全可以质疑法官的。
如果无法服众,如果犯了错,会被议员们和人民质疑的,就算一时半会纠正不了,下一届用选票可以让其滚蛋了。
这就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说来说去,最后都是要靠人民的选票的,选票之后是三权相互监督的运行。
单谈一个法制显然是一厢情愿的不可行,好比一个三脚的鼎让缺两脚的只谈第三只脚,那是独木难撑。
所以,那些没有真正选票的谈法制其实就是个笑话,那里可能是官制、教会制、专制、党卫军制等等,唯独不是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