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虎伤害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动物园赔偿,是一种权利。
至于判决如何,或者法院允不允许立案,或者又什么,那是法院依据法律的做要做的事情。
但许多人说不配起诉,还好意思,脸皮真厚什么的,说明许多人没有法制精神。
诉诸法律是每个公民及单位的权利。这就和言论自由一样,甚至比言论自由更不需要申明的天然的国家公民的权利。
同样,动物园也可以起诉一些游客不按园规下车造成恶劣的后果和影响,可以反要求赔偿。这也是动物园的权利。如果它想,它也可以行使。
所以,说人家还好意思起诉的就是拿道德混淆法律权利了。
有啥不好意思的,这很正当,好不好意思是道德,伤不伤心是感情,有没有权诉讼是法律。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但中国人常常搞成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