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悲凉

近期中国有件大家都比较关注的普通公民人命案,是一位名律师代理的。
由于该案的调查结果迟迟出不来,律师就在自媒体上透露了仍在认真严肃地调查之中的云云。
且不论这案子的情况。但听到此律师的如下说法,我在心中飘过一丝悲凉:
“这个案子和谐不了,上面很重视。”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谁也不可能不了了之。”
这还是出自名律师之口,可见中国法制的窘况。
若一个律师在一些舆论关注的案子上仍要将“上面”、“上头”、“重视”这些挂在嘴边,如何推动人治向法制的转变?
此外,为什么立案的刑事案,不可以不了了之呢?
我看过太多欧美日等影视作品,虽然其中有不少检察官认真执法,终将罪犯绳之以法的情境,也有检察官或者司法系统冤枉嫌疑人或相关当事人,证据不足,立案不公,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需要其他执法单位,比如律师、最高法院、司法部等认真履责,进行矫正的故事。三权分立的意义正是如此,互相监督,防治各种构陷,至少可以防止系统全盘做假,共同陷害的悲剧。
也就是说已经立案的刑事案,如果证据不足、不真实、不可靠,当然可以而且也必须撤案,重新侦察,再走司法程序,既不辜负受害人,也不能冤枉嫌疑人或涉事的执法人员。谁敢保证已立案的刑事案中就没有冤假错案?没有夸大其辞?就能保证进行立案的执法机关就做得正确?如果这样,只要公安局和检察院就好了,还需要什么律师、法院、司法部、大法官等等等等?
一位名律师还这么说,我可以想见中国法制进行时到哪里。
民众希望看到的是每一个单一的案件能推动中国法制往现化化、文明化再进一步,而不是还停留在领导重视、民声喧嚣、严打高压这种人治的词汇与社会情形下。
律师的口语可以改改了,至少好好斟酌下语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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