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

曾经暴走13小时,从一个城市暴走到另一个城市。

只要有一双合脚的鞋,13个小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当年组织者比较变态的,让人们从晚上走到凌晨,而不是从白天走到夜晚。这样就会很冻很困,关键是很困,困到想哭,最后困着走完了全程。

这样变态有没有必要哦?13小时不变态,但非要通宵走就有点变态了。

不论何时,有一双合脚的能长途跋涉的鞋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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