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登出了《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

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

三、高尚的人格;

四、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

五、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

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

七、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

八、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1931年9月16日《大公报》上的一位男士的征婚启事: 
   
余二十七岁。现中校职,世界主义之泛东方者。欲聘精通英文,具有姿色,富革命思想。长政治、外交,不尚虚荣,年在十七上、二十五岁下者为内助。有意者请函济南按察司街马子贞转刘海涛。 

民国时期的人活得真是有滋味,有情怀,关键是因为那时候的人有自由,在自由的空气下能呼吸自由,自然就有正常的头脑。

现在的中国人的追求只用一句话即可概括:如何快速致富?

好吧,那些说什么我们剩下者条件要求高的,请遵守民国时期的征婚启事看看就行,我觉得条件一点不高呀。如上八条外,还得加上一条:富有革命思想,或许也可以将其包括在第八条之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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