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上第一所私立法政学堂1905年于浙江宁波创办

20世纪初,在中国废科举、兴学堂的浪潮中,法政专门教育骤然而起,这一时期以一大批法政学堂的兴办,在中国近代教育史占有重要的一页。

法政学堂是新式学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05年至1916年的十余年间,全国先后兴办了百余所法政学堂。

清末民初的法政学堂对中国近代法政教育的兴起和普及,清末民初的社会政治发展都有相当的影响。由于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条件,其局限也是明显的。

中国兴办的第一所私立法政学堂是浙江宁波私立法政学堂。

清光绪年间,省、府、县各级审判厅相继建立,地方自治次第施行,清廷为培养佐理新政、实施新律的法政人才,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颂发各省设立法政学堂谕旨。由学部奏定的《法政学堂章程》规定,法政学堂“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为宗旨”,参照大学堂法律门的课程授课,属高等教育范畴。

是年,宁波府鉴于宁波五口通商后法政人才奇缺,乃决定在全省率先举办法政学堂,将府治旁同知署旧址的“孝廉堂”(书院性质,今解放北路91号大院内北侧),改为“宁波法政学堂”。翌年春,经学部核准,宁波私立法政学堂开学。全国“私立法政学堂最早出现在浙江,即宁波法政学堂”(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中国近现代教育史卷》)。这是全国第一所私立法政学堂、浙江省第一所法政学堂,也是宁波历史上的第一所高等学校。

宁波法政学堂招收府属举人、贡生、生员、监生及师范、中学堂之毕业生,课以政治法律,以“培养立宪人才”。经费来源为“孝廉堂”专款及府属各县协款。修业期限3年,学费全免,只收膳食费、讲义费和杂费。课程有人伦道德、大清律、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商法、裁判所构成法、国际公法、世界地理、算学、格致、日文和体操等。

监督(校长)由知府延聘。历任为刘振麟、陈星庚、张寿镛、沈祚延。教员除国人外,尚有日本人平原员治、平井三郎。1908年,法政学堂首期毕业生有王序贵等16人,多在法政界工作或任律师,这是宁波本土培养的大学生,至今已有百年。

民国元年,经教育部核准,宁波私立法政学堂改为“公立四明法政专门学校”,仍属大学一级。民国三年,学校奉教育部令停办。原址改为“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呈请省教育厅批准,其性质为中等实业学校,相当于今之中专。

宁波历史上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先后被载入民国廿二年出版的《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宣统三年编印的《浙江省高等学堂名录》等教育史册。

民国元年,英国基督教“偕我公会”(后称“循道公会”)在江北岸泗洲塘所办的“斐迪学堂”改为“斐迪学校”,设初中、高中和大学(预科)三部,分8个班级,1至6班为中学,7至8班为大学(预科),学生230余名。预科生毕业,可免试保送至上海圣约翰大学或其它教会大学三年级就读,经费由“偕我公会”拨助,故得到社会舆论的公认。宁波“时事公报”曾于民国十一年(1922)五月廿一日以“斐迪校运会志盛”为题,作“宁波斐迪大学于昨日(廿)下午开夏季运动会……”的报道。民国十四年(1925)“五卅惨案”发生,学生参加全市罢课活动,与英籍校长斐茨发生冲突,学生减至40余人,自此学校一蹶不振。到民国十六年(1927)无法维持,中学和大学预科班先后停办。

1931年7月12日,上海《申报》载,虞洽卿发起创办“私立四明大学”,准备由宁波旅沪同乡会出面募集经费300万,并推定办事职员,开设工、商、法三个学院。虞洽卿时任宁波旅沪同乡会委员长(会长),他曾指派理事、旅沪甬绅魏伯桢、董和甫至鄞县东钱湖五星塘勘觅校址,但此事经历三年而终因抗战等原因而未果。1934年5月,虞洽卿决定于该大学未办之前先行创立“四明大学奖学金”,藉以嘉惠同乡子弟中的优秀大学生,每届奖125名学生,每人每年给奖学金400元。这批奖学金获得者公布于北大、清华、复旦、交大、浙大等28所高校,这其中就有后来成为中科院院士、浙江农业大学校长朱祖祥,宁波大学首任校长朱兆祥,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孔祥瑞等。

抗日战争胜利后,鄞(读音“银”)县(今宁波市鄞州区)县参议会为战前“四明大学”之筹设未能如愿,拟在奉化溪口设立中正大学,并于1946年2月呈请教育部核示,但卒未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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