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实行股份制经营管理方式的高新区是广州黄花岗高新技术产业区
1992年8月,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黄花岗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实行股份制经营管理方式,负责黄花岗高新技木产业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这在当时全国27个高新技木开发区中尚属首例。
黄花岗高新技术产业区是天河高新技木产业开发区的组成部分,占地面积约1.5平方公里。由东山区人民政府(占51%的股份)与中科院广州分院、广州空军科委、中山医科大学、广东工学院(合占49%的股份)以法人投资参股形式组成黄花岗高新技木开发总公司,利用区域内各科研单位的优势,吸收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和投资,发展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
首期工程在中科院广州分院两侧建一条园林化的科技贸易街,并在科贸街兴建一幢占地约2800平方米的科技服务大厦,同时在区域内的太和岗、水荫路、沙东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技木,高新节能技术,生物工程,精细化工及新材料、新工艺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