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款近代制式步枪是“中正式”步枪
自1921年投产后,巩县(今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兵工厂就开始源源不断地生产成品军火。当地文史专家孙宪周老人告诉记者,巩县兵工厂采取了当时较为先进的技术,管理也非常得法,其产品质量非常过硬,在国内外享有盛名。
根据孙宪周、董洪贤等的统计,巩县兵工厂的主要产品有七九式步枪、德制MP18冲锋枪(俗称伯格曼手提机关枪)、捷克式轻机枪、勃朗宁手枪、八二式迫击炮弹、七五式子母弹等20多种武器。
由于旧中国不具备完整的武器设计研发能力,巩县兵工厂和当时国内各个兵工厂一样,产品以仿制国外武器为主,但在仿制过程中,巩县兵工厂非常注重技术创新和改进,在提高武器性能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
比如,巩县兵工厂在生产山炮炮弹和野炮炮弹时,在国内首创将铸铁外壳改为钢质外壳,使之成为开花弹,威力显著增强;山炮炮弹及子母弹所用引信,巩县兵工厂采取了上下分隔式引信设计,既节省了工时,又增加了保险系数。
1926年,巩县兵工厂仿制德制MP18冲锋枪时,增加了板扣,使之达到连扣连发,射停自如,克服了MP18冲锋枪过去不能停顿的缺陷。巩县兵工厂仿造的马克沁重机枪,带有双轮,具有移动方便、使用灵活的优点。
在巩县兵工厂仿制的武器中,留给中国人深刻印象的恐怕就是德式M24手榴弹了。无论是红军题材、抗战题材,还是解放战争题材的影视剧,我们所见到的木柄式手榴弹就是这种德式M24手榴弹。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引进了几种手榴弹,德式M24手榴弹以其结构简单、加工材料较少、易于操作、易于大量生产的优点,受到国内兵工企业的青睐。
德式M24手榴弹被引进后,国内兵工厂对其进行了改进,其中以巩县兵工厂的改进最佳,得以大批量生产。因此,国内兵工界将这种木柄式手榴弹称为“巩式手榴弹”。
抗战时期,面对日军的武器优势,“巩式手榴弹”成为中国士兵最有效的武器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八年抗战间,中国军队一共使用了约3000万枚手榴弹,这些手榴弹绝大多数为“巩式手榴弹”或其改进型。
蒋介石三次视察巩县兵工厂
1930年,巩县兵工厂划归南京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管辖。
作为当时南京政府实际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名中正,字介石),对巩县兵工厂的发展十分重视。1934年、1935年和1936年,蒋介石先后三次到巩县兵工厂视察。
据孙宪周老人介绍,他的三叔孙一民曾亲眼见过蒋介石来兵工厂视察。
1936年10月,孙一民在兵工厂当学徒。一天上午,他所在的车间南北大门忽然敞开,一个人快速走进来,紧随其后的是一群穿着黄绿色军服的人。
“当时,我正给车床加油,领头的人走到离我一米多远时,我才看清他身披黄色斗篷、头戴军帽、脸上架着一副墨镜,其面部特征与当时所见的蒋介石画像无异,我才知道是蒋介石来视察。百十米长的车间,他只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就‘视察’完毕。”孙一民在文章中回忆说,“蒋走后,有人说他把厂警卫大队长简某撤职了,原因是蒋问警卫大队有多少人,简含糊其辞地回答说一百多,蒋对这个回答极不满意……”
但在中国兵工史上,值得纪念的是1934年蒋介石对巩县兵工厂的视察。这一次,蒋中正对后来以他名字命名的“中正式”步枪提出了改进意见,让中国有了第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制式步枪。
对于一个国家的兵工生产来说,制式步枪是基础化和标准化的一步。清末民初,中国曾多次试图统一制式步枪,但均以失败告终。
连年混战,各地军阀你方唱罢我登场,其武器来源也五花八门,有的是国内兵工厂生产,有的是从国外订购,不同派系的军阀背后站着不同的外国势力,俄国机枪、德国大炮、美国手枪、英国弹药、法国步枪,各种武器流入各派军阀手中,统一制式步枪根本不可能。
南京国民政府执政后,武器制式化的问题被提上日程。
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成立,统筹全国兵工事宜。1934年12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召开兵器制式化会议,决定将德国M1924毛瑟步枪定为制式步枪。
仿制成功中国第一种制式步枪
德国M1924步枪,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步枪之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作为战败国的德国,在兵工生产方面受到了《凡尔赛和约》的严格限制。1924年,毛瑟兵工厂以外贸民用步枪的名义研制了毛瑟M98步枪的改进型号,称M1924步枪。此枪口径为7.92mm,枪管长600mm,1924年定型,六年后开始批量生产。
在德国,M1924步枪并未受到重视。1935年,德国陆军最终选择了毛瑟M98k作为制式步枪,而M1924步枪漂洋过海,大量出口到中国。
1934年,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向毛瑟兵工厂订购一万支M1924步枪,用于装备税警总团。兵工署借机请孔祥熙向毛瑟厂索取该枪的全套图纸,交给巩县兵工厂仿制。
但巩县兵工厂经过仔细研究后发现图纸有误,兵工署就委派毕业于柏林工业大学的巩县兵工厂厂长毛毅可,向德国有关部门正式商洽购买M1924步枪及检验样板、图纸。
经过一番周折,新图纸终于在1935年收到,仍由巩县兵工厂负责仿制。1935年7月,巩县兵工厂开始试生产,由于当时是民国二十四年,因此新枪定名为二四式步枪,又称二四式短管毛瑟步枪。
1934年,在仿制过程中,时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介石偕夫人宋美龄,到巩县兵工厂视察。军人出身的蒋介石对步枪深有体会,在听取了工厂方面的汇报后,提出“将枪托略微缩短、刺刀加长”等建议。
为了表示对蒋介石的尊重,后经兵工署署长俞大维呈请并获批准,1935年8月,又将二四式步枪定名为“中正式”步枪。
1935年10月10日,“中正式”步枪正式批量生产,从而开始了其长达14年的生产历程。
“中正式”成为抗战名枪
“中正式”步枪全长1110毫米,重4公斤,有效射程1000米以上,刺刀全长约575毫米。
对一支步枪来说,“中正式”步枪的优点是非常明显的,尤其是采取了7.92毫米尖头弹,在射中敌人时,强大的冲击力会对中弹部位造成强大的冲击力,造成内脏的损伤,而子弹进入肉体以后,会发生变形和翻转,使肉体内部出现巨大的空洞。在后来的抗击日寇的战争中,中弹者不是死就是重伤,即使射中非要害部分,也无法通过简单的阵前治疗治愈,给敌人造成了巨大的损伤。
“中正式”步枪的另一个优点是,内部机件、构造均大体相同,包括枪机在内的大部分零件,只需稍加修整即可互换,有的可以直接通用。
当然,“中正式”步枪也有明显的缺点,即拉动枪机较费力,射击精度、射程都不如日军当时的“三八式”步枪。
“中正式”步枪在巩县兵工厂生产时,起初产量并不大,月产800~900支。但后来产量提高得很快,到1936年12月,产品序号已达到58000。由此可见,当时巩县兵工厂至少有年产4万支步枪的能力。
“中正式”步枪的木托为核桃木,早期产品的枪托由两部分拼合而成,后期改为整块木料制作。这样,就需要大量胡桃木材。
巩义文史专家董洪贤告诉记者,解放前巩县有大量胡桃树,就是为了满足“中正式”步枪的生产需要。
随着抗战形势的需要,国内各个兵工厂开始大规模批量生产“中正式”步枪。据不完全统计,八年抗战期间,国内各个兵工厂共生产了约五十万支“中正式”步枪,成为中国士兵抵御日本侵略者的基本武器之一,也成为抗日战场的一代名枪。
“中正式”步枪最后一次上战场,是在朝鲜战争中。朝鲜战争初期,中国人民志愿军有不少战士使用缴获的“中正式”步枪。朝鲜战争后期,志愿军开始换苏式装备,“中正式”步枪退居二线,用于装备民兵。
目前,“中正式”步枪已经彻底退役,成为收藏爱好者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