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发现的最早的最集中的猎首习俗遗迹在长江中下游地区

猎头习俗曾经很普遍

猎头习俗一般被发现存在于一些原始社会末期的部族当中,人们在血族复仇与掠夺战争中,猎取敌人的首级,并通过一定的祭祀仪式加以顶礼膜拜,以达到风调雨顺、保佑平安的目的。很多部族的战士们还认为,通过猎头及进行相应的仪式,死者的力量和勇气会被吸收进自己的体内,使自己获得更强大的力量。猎头的习俗分布范围很广,仅从中国的范围来看,从古代的僚人、乌浒人、滇人到近代的佤族、黎族、台湾高山族、傈僳族等,都曾有过猎头的习俗。

但在更高文明程度的人类社会中猎头也可能存在,如南美的早期印第安社会中,以及中国的商周时期。而且与史前的猎头族不同的是,进入文明时期的猎头,常常是通过军队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来实现。抓获的战俘大多用于祭祀活动。

大量的考古发掘也证明了猎头习俗的普遍存在,在距今四五千年前的史前文化遗址中,这种踪迹时常发现。著名的陕西西安半坡一房址内发现有一个人头骨,湖北桂花树一墓葬内,在随葬陶器当中也有一个人头骨,青海岳都柳弯一墓葬里,女主人身下同样随葬着一个人头,在河北、山东等地的龙山文化墓葬内,随葬有多个人头骨,女性头骨均有剥头皮的迹象。此外,云南、浙江等地的古代墓葬中,也时有发现一些无头墓葬。很多死者似乎并非正常死亡,因此被研究者推测正是猎头习俗盛行的标志。作为战争胜利品的标志物还包括耳朵、手、头皮、头盖骨等。

很多猎头勇士最终的结局也是成为他人猎头的对象。很多部族习惯认为,越是杰出人物和陌生人,在被猎头后的巫术力量就越大。
商周之后,猎头的习俗逐渐消失,但“斩首”的数量,仍常被视为军功的标志。

古代猎头或为祈求丰收
那么中国最早的“猎头族”是否源于复仇呢?一些专家认为并非如此。因为在有关猎首的最早古文献中,所记录猎首祭祀的对象,是明确指向“田神”的。如三国时期的《南州异物志》记载:“交广之界……奉月方田尤好出索人,贪得之以祭田神也。”这无疑给今人一个启示:猎首产生的最早原因是为了“祭田神”。
根据人类学者李果的说法,猎首“祭田神”,即所谓“祭谷”、“祈丰”的习俗在近代中国范围内仍能观察到。如,佤族和高山族外出猎首的时间,一般都是每年的谷物播种或收获时节,或者是在作物歉收的时候。早年一些南方民族在下种前,常把种子拿到祭人头的地方去祭过,并掺上一些祭人头的灰土,相信这样可以保佑谷子长得好。猎回人头后,往往插在屋外的竹竿上,人头下面放一箩火炭,让人头的血滴在炭上,然后将炭灰分给全村各户,撒播于田中。即使在猎头习俗已经式微之后,台湾的泰雅族人仍在收获之后集合于祭场祭献新谷。壮丁会从山上砍下芭蕉树头,刻上眼耳鼻口等,做成人头形状,接受献祭。

从目前考古资料所见,中国境内似乎长江下游江浙地区出现的猎首习俗遗迹最早,也最集中,如河姆渡文化等。有可能,这里也是中国猎首习俗起源最早的地点

那么,重新回到人首柱形器上来。研究者发现,在有关的猎首祭祀活动中,将人头置于柱体顶端的做法,是最具特征的。台湾泰雅人将人头猎回后制作招魂竿,人头置于木柱顶端;邹族将酒洒在人头嘴上,将长竹竿的上端分开为三叉,挟人头于其间,树立在树下,要到第二年才能换下。云南一些地方的佤族人和马来西亚的猎首民族都有将木桩顶端雕刻成人头像的做法。这些都与人首柱形器非常类似,可以说,人首柱形器正是这种标志物的模写。

在广州的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铜提筒上,镌刻着头戴羽饰的武士提着敌人人头的图像。从时间上来说,西汉时期南越一带在中原文化的影响下,猎头习俗逐渐消亡。但显然,这种根深蒂固的习俗,仍然在人们的生活中存留了很长一段时间。

人首柱形器——最神秘的岭南青铜器

1962年8月,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清远三坑马头岗清理1号东周墓时,发现一件特殊的随葬品——这件青铜器由青铜立柱和青铜人首两个部分组成,通高35厘米,其中人首高11厘米。这件器物就是广东考古发现史上首件被称之为“人首柱形器”的青铜制品。这以后,这种特殊器形在广东地区的春秋战国墓里发现多件,在广西同期的墓葬中也有发现,但出了岭南地界,就不见踪影。专家们认为,它是最具岭南特色的青铜器。

罗定市博物馆研究员陈大远详细描绘了一次人首柱形器的发现,指出在罗定背夫山墓出土的这些青铜器“两两配对放置,前后两对相距2.8米,每对两柱之间相距25厘米,而且前后两对的大小尺寸略有差异。出土时4件均竖立放置”,“在两端人首柱外均放一石块用作摆放祭品”,推断“人首柱可能就是巫师用来镇墓压邪的法器”。并且根据考古发现,岭南秦汉以后墓葬无此葬俗。

陈大远认为,中原礼制文化进入岭南后,岭南部族受到其影响,部分接受了礼制文化,但也不是全盘接受,仍保留有不少越族的民俗,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岭南神器——人首柱”。

岭南青铜人首柱形器集中在西江流域的大中型墓中,迄今已经出土数十件之多。关于它的含义和用途,专家们歧见纷呈,至今尚无定论。

人首柱形器是猎头习俗的象征物

多数专家都认为,人首柱形器与历史上的“猎头习俗”有关联。曾发掘罗定背夫山墓的广东省考古所专家邱立诚认为:“人首柱虽是猎头习俗的一种反映,但同时也是当地土著人埋葬习俗中存在的等级观念的显示,应有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因为在墓葬中都是一组4件,而且是墓葬规模为大中型的才有这类人首柱形器,在广宁铜鼓岗,封开利羊墩这些墓群中并不曾有人首柱形器,凡是出人首柱形器的墓,周围并不见有大批墓葬,可见并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这种葬礼,因此推测,这种可安装于它物之上的器具,当系较有身份的部落头人或部族酋长,方国贵族所拥有。平时作象征权杖之物,死后则作为殡葬祭器,是社会地位的一种标志。”

还有专家进一步补充说:它是一种被赋予特别内涵的随葬物——是当地流行的“猎头”风俗在器物和葬俗上的反映。从崇尚人头、猎头到将人头铸刻在器物上,说明它被赋予了某种原始宗教的神秘观念。

古籍载,古越人有猎头食人的风俗

无论人首柱形器与猎头风俗有无关联,学者蒋廷瑜指出,从古籍中,我们的确可以找到越人猎头食人风气的记载。如《墨子-鲁问》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楚辞·招魂》也说:“魂兮归来,南方不可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楚国之南即是岭南百越之地。可见春秋战国时期岭南地区仍盛行猎头食人之风。

根据《南州异物志》等书的记载,到汉晋时期,生活在岭南的乌浒人还有猎头食人之习。《太平寰宇记》卷一六七钦州风俗条也说:“僚子专欲吃人,得一人头,即得多妇。”乌浒和僚都是百越后裔,这种习俗是一脉相承的。“‘越人俗信鬼’,对死者进行祭祀要用猎获的人头。而用人头祭祀的永久化,就是用铜铸成祭祀人首插在棺架的立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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