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工会组织1851年成立于广州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企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我国最早的工会组织是1851年成立的广州打包工人联合会。当时工会的职能是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剥削。在清政府消亡之后,中国工会运动在复杂困难的政治社会条件下发展和壮大起来,并为打到军阀、推翻帝国主义、建立新中国做出非凡的贡献。

建国后,我国对工会的作用十分重视,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52年到1976年这一段时间内,工会运动活动遭受极大挫折,几乎停滞。

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会活动有所恢复。1992年中国加速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的基本职责一直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很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量涌现,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愈趋多样化复杂化,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屡屡发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2008年10月17日,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其中两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

1、强调开展集体协商、签订改善职工利益的集体合同是工会的一个重要工作,开始提倡转向协商谈判型工会。全国总工会专门设立集体合同部,推进集体合同的实施。同时,施行一系列新政策,如针对企业工会代表不敢谈的问题,推行工会干部专职化,目的是要工会摆脱以往受制于企业的不利局面,增强工会的独立性,真正扮演起在集体协商中的角色。

2、修订《章程》,有利于吸纳日益庞大的农民工团体加入工会。在“第一章会员”部分,就根据各地的经验,对入会条件作了修改,在坚持“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同时,增写了“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内容,明确了农民工入会的依据;《章程》修改简化了入会程序,在第二条删除了职工申请入会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的规定,这也比较适合流动性大、组织松散的农民工;另外,在“第五章基层组织”一章第二十五条增写了“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的条款,“这无疑也会增加农民工的入会率”。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