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职业舞者可算是女巫
女巫,印象中常是这副模样:尖鼻削腮、斜眉吊眼;头戴锥帽、身罩黑袍;笑容可掬却神情诡异,说话甜蜜却一肚子坏水;骑着扫帚,飞来飞去地害人。她们更是小朋友的梦魇,因为在西方童话故事中,多的是这种恶人:“糖果屋”里的老巫婆爱吃小孩;“魔发奇缘”中的老巫婆幽禁公主,藉她的魔发留住自己青春;“绿野仙踪”内恶名昭彰的西方女巫,骗走桃乐丝的银鞋;至于毒死“白雪公主”的狠心继母,更是声名狼藉、坏透了。
西方人对“坏巫婆”的印象根深柢固,1484年,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向教徒宣告巫师的恶行:“用种种可鄙妖术,使田地、果实枯萎、杀死胎儿或家畜,带给人畜痛苦和疾病,使为夫者性无能、为妻者不孕。”于是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欧洲基督教国家大规模“猎巫”,只要被谣传或密告是女巫,就被人竭力追捕、囚禁、拷打,最后处以火刑或磔刑,造成不少冤魂。至今,西方人对巫仍然畏惧万分,传说美国有个闹鬼最凶的都市——纽奥良,除了巫毒教主玛莉.拉薇埋在那里外,当地还有座通往阴间的“大门”。游客常被警告:千万不要谈论“大门”,那是件触霉头的事,也不要去寻找它,因为可能会被拉进阴间,再也回不来了。这些传闻绘影绘形,骇人听闻。
女巫在世人心中,形象如此恶劣,不过,当电视剧“神仙家庭”播出后,传统看法就被颠覆了,女主角珊曼莎娇美善良、意态可人,大受观众喜爱。等到“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一出,那个变幻无穷、充满奇人异兽、鲜事宝物的魔法天地,更让读者看到一个新的巫界,不由得对它充满了想象、充满了兴味。
在西方,巫婆的形象如此鲜明,在中国,民间也有许多巫婆的故事,但是若问小孩子:“中国的巫婆有谁?”他们大概久久也答不出来。若问“会吃小孩的怪物有谁?”“虎姑婆!”常是孩子们口中第一个跳出来的答案,她和巫婆可是毫无瓜葛。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中国的巫婆故事和小孩子没甚么相干,倒是跟成人或大自然的关系十分密切。
远古神话中,有一位顶顶大名的神祇——女娲,不但炼石补天,还积芦灰阻止洪水、平定鳖鱼黑龙之乱,又禁止禽兽虫蛇危害百姓,是一位法力高强的女巫。侗族中流传着一个有趣的故事:“从前的树木会走路”。故事里的树木会说话及走路,若人们需要材烧,对着山上喊一声,树木就自己走来,不要了,喊一声,它们又自己走回去。有一天,一位叫“娑麻”的老太太起晚了,树木等得不耐烦,自动地到她家来,由于来得太多,挤破了大门,站满了整屋子,老太太一生气,拿起扫帚对它们又打又骂,将它们全赶回山上,树木因此生了气,再也不下山了。侗族的女神及巫师都叫“娑麻”,这位老太太便是个有魔法的巫婆。
众多的神话、童话、小说,塑造出形形色色的巫:诡异的、邪恶的、正义的、可爱的、风趣的、懒惰的、能干的……。然而,在我们实际的社会里,“巫”究竟是甚么呢?
甲骨文里,“巫”写作“ ”,上横和下横表示“天地”、左竖和右竖表示“四方”,也就是“贯通天地四方、打破时间和空间界限的人或行为。”所以巫是指有超能力的人。东汉的“说文解字”记载:“巫,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两袖舞形,与工同意。”,作者许慎解释说:“巫”,篆字写作“ ”,“ ”代表人两手拿着羽毛跳舞。“巫、工、舞、祝”四字意思相同,都是指用舞蹈与神沟通的人。因此后代有人问:“歌舞的兴起,是始于古代的巫吗?”
早期的巫,只有女性,后来才出现男性,人们为了区分二者,便将女的叫巫,巫婆、年长的叫大巫妪;男的叫觋、庙祝或者师公。巫,又有人称他们为神巫、巫师、巫医、巫祝,男女便合称巫觋。由于巫的历史源远流长,研究者众多,所以在诠释上也出现不同说法:有人说它后来分化为祝、卜、史、医、傩、蛊;也有人说“傩”是中国上古时代的宗教文化,“赶鬼驱疫”只是它宗教功能的一部分;有人说“工”字,是指有把手的器具,与巫无关;另有人认为巫专指女性,是以舞求神降临的人;祝是男性,为人祈福、向神鬼朗诵祈祷词的人,“巫祝”并非同义词。虽然各家说法不同,不过“巫是能歌善舞的人”,毫无疑问。
巫师既然会说会唱会跳,又能驱鬼迎神以祈福袪灾,兼懂天文、算数、医学、历法、绘画、书法……,往往是团体中最聪明干练的人,因此常被众人推举为部落或国家领袖。在元、明、清三代,朝廷甚至封西北、西南少数民族许多巫师为“土司”,官职世袭。至今湖南张家界及云南大理,仍然可以看到保留完整、规模宏伟的土司府。上古三皇五帝里的颛顼、夏朝的君主禹,都是大巫,据说今日常见巫师做法事时,踩着歪歪斜斜、颠颠簸簸,彷佛神明附体的舞步——禹步,就是大禹发明的。
巫虽然多才多艺、身兼多职,但本业仍是主持祭祀,在仪式进行中唱歌、领舞。“书经”上说:“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宫中民间都频频举行祭祀,歌舞不辍,充满着浓厚宗教色彩,表达了先民敬畏天地、讨好鬼神、崇拜图腾、思慕祖先的心声,也表达出对子孙繁盛、耕耘丰收、出征胜利的祈求……,于是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祭祀舞——祈雨的“龙舞”、求偶的“毛古斯舞”、狩猎的“翌舞”、征战的“干戚舞”、祀祖的“伐祭”、丧葬的“防风氏之乐”、模拟动物的“孔雀舞”、希望五谷满仓的“葛天氏之乐”、秋收后谢天的“杵歌”、祈求身体健康的“阴康氏之舞”、歌颂黄帝功德的“云门”……。从这些舞蹈中,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状况、也反映出人们对未来的期待与向往。
商人极端信奉鬼神,当时的国家大事只有两件:打仗与祭祀。朝廷常举办各种祭祀活动,君王、生产奴隶、乐舞奴隶都要参加不同的祭祀舞。许多巫师受到重用而做大官,例如巫咸,是太戊帝国师,他的儿子巫贤,是祖乙帝的贤相,可见当时巫师位高身荣。后来从巫官分枝出来的史官重视科学实证,巫官依旧流于想象,不肯与时俱进,两者歧见渐深,终至产生严重的“巫史之争”。汤王支持史官,颁下“禁巫令”:凡沉溺于巫风歌舞者,贵族罚出丝两捆,平民则出丝四捆。同时将巫官大量逐出宫廷,这些失势的人只得沦落街头,冒着犯令的危险,偷偷摸摸地用歌舞替一般百姓求神驱灾,藉此餬口度日。
周时,巫再一次受到重大打击,因周公制礼作乐,儒家学说兴起,礼乐成了治国的依据、社会的规范,知识分子对巫的信仰愈发减弱,巫师地位更加低落,在宫廷中只能做些祈福消灾的工作。史记中记载魏国西门豹治邺时,可以把巫婆、巫师接连扔下河去,他们命微如草芥。不过在一般民众生活中,巫师仍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常常被请去主持各种祭礼,很受尊敬。
商、周时,巫舞虽然在中原一再受到限制,南方地区却蓬蓬勃勃地发展开来,吴、越、楚等国都崇尚巫风,巫舞处处可见,楚舞尤其曼妙,女孩子跳起舞来是怎么个样儿?“楚辞”这么形容:“姱容修态”、“丰肉嫩骨”、“容则秀雅”、“小腰秀颈”、“长袖拂面”。在湖南衡阳市发现四千多年前的陶片上,有四人手持羽毛绺巾在跳舞;1941年,长沙黄土岭战国楚墓出土一个彩绘人物漆奁,奁上绘有十一个舞女,其中二人长袖细腰,翩翩起舞;其余八人,有的静坐小憩、有的凝神观舞,全都长衣曳地,轻灵飘逸,替杜牧著名诗句“楚腰纤细掌中轻”,做了最好批注。
汉唐时代,由于道教兴起、佛教东传,巫舞和二教融合,产生了新风貌。这时期,巫舞在宫廷祭祀中,仍旧只扮演祈福消灾的角色;在民间却持续茁壮,深深融入百姓生活中,不但在各民族、各地区广泛传布,而且发展出各自的特色,瑰丽多姿。例如“龙舞”,就有气势磅礡的南龙、轻巧花俏的北龙、烟雾缭绕的火龙、江上滑行的水龙……。每逢节日,各个地方都会举办盛大的歌舞和游乐活动,酣歌不停、劲舞不断,人人陶醉其中。
巫舞,初期步法简单、形式朴拙,可也不是胡蹦乱跳。我们看到甘肃大地湾地画上的舞人,双脚交叉、脚尖翘起向前进;葛洪“抱朴子”记载:“前举左、右过左、左就右;次举右、左过右、右就左;次举左、右过左、左就右。”道家说这叫“三步九迹”,对应天上的“三元九星”,可见巫舞有一定的步法。荀子说“佝巫跛觋”,弯腰曲背的巫和走小踮步的觋,据说是神灵附身时特有的形态,做起来并不简单;楚辞提到的“灵连蜷兮既留”、“灵偃蹇兮姣服”,连蜷、偃蹇都是高难度的屈曲动作,舞起来十分困难,得经过相当训练才能演出。此外因为巫舞充满宗教色彩,有时必须加上一些装神弄鬼的花招,以增加神秘感,这种带着恐怖气氛的舞蹈,与自娱或表演性质的舞蹈又不相同,是一种专业表演。
唐以后,生命力丰沛的巫舞,继续在民间开枝散叶,并且跟随着时代脉动向前走,时时增减修饰,展现新貌,它不但采撷其它舞蹈的优点、还渐渐?杂了气功、杂耍、武功、魔术,戏剧……,到了今天,我们看到的巫舞,步法更繁复、舞姿更美丽,例如禹步更流畅了、花香鼓舞更热闹了、龙舞更多变化了,使巫舞华彩纷呈,除了原来的宗教性,又添了更多娱乐性、表演性,愈来愈好看。
自有人类,便有巫师、巫舞,巫与舞的关系密不可分,所以若问“巫是甚么”?民初大儒王国维的说法最为贴切:“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乐神人者也”,所以可以说——巫,是中国最早的职业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