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会计学博士是周贻囷
中国第一个会计学博士是周贻囷(读音“群”,一声)。
伊利诺伊大学是美国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及博士学位教育的起源地。1921年,伊利诺伊大学起草了全美第一个会计专业研究生的课程教学计划,并于当年秋季付诸实施,次年授予了全美第一个会计学硕士学位。1937年,伊利诺伊大学开始执行会计学博士学位教育计划,并于1939年授予了全美第一个会计学博士学位。
1943年,中国留学生周贻囷(1909—?)在著名的会计学家利特尔顿(A. C. Littleton, 1886—1970)教授的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收益费用的会计理论》(The Accounting Theory of Revenue Charges),并获得博士学位。他是美国会计学专业较早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也是中国第一个会计学专业的博士。
周贻囷1909年2月14日出生于浙江平湖(今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1923年毕业于浙江省第二省立中学。1927年,他在复旦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同年通过会计师考试,担任浙江杭州税务局的主管会计师。1927—1929年周贻囷任汉口海关警司办公室主管会计师,1929—1931年担任湖北罗田财政局长,1931—1935年担任国民政府铁道部铁路会计审计师、招商局助理审计长。1936—1937年他留学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938—1939年就读于美国密歇根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周贻囷留学期间分别于1939年12月和1942年4月,在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主办的《会计评论》(The Accounting Review)杂志上发表了两篇论文:《费用概念》(The Concept of Expense)和《所有权理论》(The Doctrine of Proprietorship)。
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初,美国的会计思想和会计工作和它所处的经济管理环境一样,经历了一个自由放任时期。当时,公司会计尚缺乏法律制度的约束,会计自身所遵循的规范,既不具有刚性,又缺乏统一性,对会计事项的处理失去了应坚持的会计原则,直接影响到所有者权益的保障。当时,政府、工商界和会计职业界,都产生了统一会计规范的要求。正是在此背景下,1940年利特尔顿与派登(W. A. Paton)合著了《公司会计准则绪论》(An 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Accounting Standards)一书,为当时公认会计原则的制定和实行,提供了最权威的理论依据。
周贻囷的博士论文是一篇理论性非常强的会计学论文,该文围绕当时会计理论界的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公司会计准则绪论》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如收益、费用等作了深入探讨。
作者:邹进文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