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也是世界最早的系统性的司法检验专著是南宋宋慈著的《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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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代在法医方面的知识有了比较迅速的进步,有无名氏的《内恕录》,1200年郑克的《折狱龟鉴》,1213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以及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等有关法医检验的著作接连问世。

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系统性的司法检验专著——《洗冤录》,它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过了300多年以后,意大利人菲德里于1602年写成了西方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作者宋慈(1186—1249年)字惠文,曾四任提刑。宋建阳(今属福建)童游里人,曾任广东、湖南等提点刑狱官。

他办案注重实地检验,总结了宋代和以前法医方面的经验,再加上本人四任法官期间的检验心得,在1247年编成了《洗冤集录》这本书,从而成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宋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成书,共5卷。

内容有松检复总说、验尸、四时运动(四季的尸体变化)、自缢、溺死、杀伤、火死(烧死)、汤泼死、服毒及其他各种伤死共53项;
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伤害保辜也有论述。

《洗冤录》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检查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的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
书中对于自杀、他杀或病死的区别十分明确,案例详明。如溺死与非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等都详加区分,并列述各种猝死情状。这部书中所记载的如洗尸、人工呼吸法、夹板固定伤断部位,以及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毒等都是合乎科学道理的。

13至19世纪,《洗冤录》不仅在我国沿用6百多年之久,成为后世各种法医著作的主要参考书,并且广泛外传,被译成荷兰文、法文、德文、朝、日、英、俄等各种文本。以此书为蓝本的《无冤录》(元代王与著),亦被译成朝鲜文和日文。

《洗冤集录》对法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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