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试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农村组织是浙江温州“燎原社”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今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燎原社,这里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

1956年燎原社人民在原浙江省永嘉县委的领导下,在全国首先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这是温州人历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体现。在燎原社纪念馆内,陈列着当年的历史,两位七旬亲历者向媒体讲述了当年那轰轰烈烈的故事。

燎原社全称“燎原生产合作社”,这里曾经进行了一场早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22年的“包产到户”试验。1955年时,燎原社行政隶属于永嘉县。与全国各地一样,燎原社当时的土地、劳动力高度集中,生产工具却很原始,管理工作更显滞后,生产产量上不去。当时,社员吃的是大锅饭,出勤不出力,只讲报酬,不讲收益,使得社员生活水平不能提高,以致无法解决温饱问题。中共永嘉县委派工作组在燎原社开展了“包产到户”的试验探索,即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一边抓生产一边搞副业,通过近一年的时间,粮食大增产,经济效益大提高,人民生活取得可喜的变化。

林银朋今年77岁,他于1964年至76年任职这里的村书记;任世定,今年74岁,他是燎原社第一批社员。今天,记者有幸见到了这两位亲历者,他们两人不仅亲历了当年的历史,更是燎原社纪念馆的创始人。当年村里实行“包产到户”,他们分别才18岁与21岁。村里按劳力与人口进行分承包地,林银朋当时分到了三亩地,任世定一家分到了五亩地。当年村里实行三包制度,即包肥(肥料)、包工(工资)、包产(产量)。缴给村里一年一千斤产量后,多出来的按比例私人拥有。

“我现在连当时种了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实行‘包产到户’后,一家人一大早就出田,一直干到晚上,积极性不得了!”林银朋老人回忆说,那时候燎原社在当时领导的带领下在全国首创“包产到户”,是在实际情况下探索出来的路子。四十年后,《人民日报》高度评价当年那场震憾全国的创举:“这在我们国家是第一次,比人所皆知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改革早了20多年,所以许多人都把这里(指原永嘉县燎原社,今属瓯海区郭溪街道的任桥、凰桥、曹埭3个村),当作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

任世定作为燎原社第一批社员,对那段年轻岁月记忆犹新。他说:“白天大家干活忙,晚上年轻人就聚在一起跳跳舞,唱唱歌,年轻人的那种高兴是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

如今,这两位老人每天一有空就坐在燎原社纪念馆里,馆内陈列着有关资料、图片,以及当年的农业生产工具实物等供游客免费参观。他们也会偶尔向游客讲述这里的故事,一个温州人敢为天下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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