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位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的是史久镛
中国第一位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的是史久镛。
2003年2月6日,是一个值得中国人铭记的日子:中国籍法官史久镛,被15位不同国籍的法官推举为联合国国际法院的院长。这是国际法院自1946年成立以来首次由中国人出任院长一职。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的唐家璇当天在发给史久镛的贺电中深情地说:“您是当选国际法院院长一职的首位中国人。您的当选,是国际社会对您卓越学识和公正品格的肯定。这是您个人的荣誉,是中国法学界的荣誉,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荣誉。”
1926年10月9日,史久镛出生于浙江宁波,童年移居上海。1944年秋,他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研修政治学与公共法律专业。1948年,史久镛转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国际法,1951年获得该校国际法硕士学位,并继续留在哥大进行国际法研究工作。
1954年,胸怀祖国、心系天下的史久镛放弃国外优厚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毅然回国。他先后在北京国际关系研究所、外交学院和北京国际法研究所从事研究与教学工作,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
改革开放后,史久镛先后担任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等职。1994年2月6日,史老开始出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
史久镛以研究国际经济法为重点,同时对外交庇护、联合国与人权、条约法、海洋法、国际贸易等方面也有深入的研究。他学识渊博,专业过硬,建树精深,为中国的高层领导提供了决策的重要依据。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和中国“入世”谈判过程中,他都出色地发挥了法律专家的作用,表现出极大的睿智和才能。
此外,史老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还作为中国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众多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重建和发展银行及亚洲发展银行的会议,参与了中美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及不胜枚举的各种国际法会议。他精力旺盛,笔耕不辍,撰写了大量的法律论文和著作。
在史久镛从事国际法的生涯中,主要有三个身份:学者、顾问和法官。学者是史先生终身的一个身份;法律顾问,是其最长时间担当的一个角色;而出任国际法院的大法官,则是他事业的一个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