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推理小说是《包公案》

中国最早的推理小说是《包公案》,它也是中国影响最大的公案小说

公案,原系指公府的案牍,其后引申为剖断是非的案牍,始称公案。佛教经典中的公案则指“佛祖机缘”,用以剖断生死,是言语动作的垂示,以禅理来判决事端的准绳。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特有的概念,大多以描写各种各样的案情以及破案为主,其中渗入了中国古代的法律的思想。

公案小说萌芽于魏晋时期,发展于唐宋,繁盛于明清,并且在清代掀起了高潮。

公案小说的名称始见于宋代,但在我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却源远流长,自成一个流派。

公案小说以冤狱诉讼为题材。通过各种形形色色案件的审理不仅反映了封建官吏的秉公执法,还反映了他们徇私枉法;不仅反映了清官的明察公断,还反映了他们的受蔽误断等各方面情况,体现了公案小说在反映社会生活上的深度和广度,至今仍有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通过鬼神的介入,强烈的智慧因素,作者在公案小说里揭示了中国古代社会法治的缺陷,而在这些公案小说的背后,则隐藏着人们对于“清官”的期盼意识,这与中国古代社会缺乏法治密不可分。

明代的公案小说《包公案》,讲述包公破案的故事,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之一。影响较大。
  
《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全名为《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公案小说,全书10卷,安遥时编。编著者安遥时生平事迹待考。

《包公案》实际上是一部有关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写一则包公断案的故事。其内容虽不连贯,但包公形象却贯穿全书。与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案》的成书,也是源自民间故事的流传。

宋元时代,商业、手工业的发达造成了都市的高度繁荣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在工商荟萃、人稠物穰的都市中,为适应日益壮大的市民阶层的文化娱乐需求,一种适合市井平民的“说话”艺术诞生于“瓦肆勾栏”之中。说话艺人敷演的故事被称为“话本”,后经文人整理,这种话本便成为最初的通俗短篇小说了。

《包公案》的题材,部分来自民间流传的包公故事,也有部分采录自史书、杂记和笔记小说中的有关材料而加以编排敷演成篇的。

包拯,历史上实有其人,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宋仁宗时,曾官监察御史、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枢密副史等。

《宋史-包拯传》称他“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日:‘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公在开封府尹任上,以清正廉洁著称于世,深得百姓爱戴。

有关包公的民间传说广为流传,宋元以来以包公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大量出现,包公形象不断被丰富、被理想化,成为封建社会中最著名的清官形象。这种现象是有其历史和社会原因的。在漫长的封建专制重压下生活的民众百姓苦不堪言,他们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寄托在“明君”和“贤臣”身上。帝王的生活对百姓来说是既陌生又遥远的,因此,清官、贤臣便成为百姓理想的寄托,并在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中成为主角。

小说的基本内容是歌颂包公的,写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明。通过他审理的一系列有关“人命”、“奸情”、“盗贼”、“争占”等类案件,作者塑造了一个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其中有些故事判斩了皇亲国戚,如《黄叶菜》、《狮儿巷》;有的故事揭露了土豪劣绅的狠毒凶残,如《栽赃》、《鬼推磨》;而《屈杀英才》、《久鳏》则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包公案》中的许多故事情节,为后来的《龙图耳录》、《三侠五义》等侠义公案小说所汲取。书中有的故事写得曲折生动,人物形象也较鲜明,但全书文意较差,思想性、艺术性两皆平平。但就是这些在当时社会上被认定的“非主流”作品,却得以广泛的流行。

这并不奇怪,宋元时期市民阶层的崛起和市民文化的兴盛是侠义公案小说流行的根本原因。百姓的文化程度、文化心态和文化口味决定着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作品的公众认知度。

时至今日,以包公故事为题材的戏曲、影视剧目仍然多达几十种。我们完全可以说,包公的故事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反腐倡廉、民众呼唤司法公正的今天,包公形象仍然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像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传》中也夹杂了一些因果报应、鬼神梦兆等宿命论和封建迷信的内容。另外,作品中极力宣扬的忠君思想显然是对封建皇权的“愚忠”,这是其的历史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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