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次发行国库券是在1981年
根据1981年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该年度财政部在全国发行了总金额40亿元的国库券,要求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20亿元,城乡人民购买20亿元。实际认购交款46.65亿元。
国库券是指中央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当中央政府的年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赤字时,国库券筹资是一种经常性的弥补手段,
我国自1981年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实物券开始,至取消实物券,代之以凭证式和记账式债券的1998年为止,前后经历17年,共发行了80多个品种,金额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