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肃贪第一起大案是刘青山、张子善案

在天津市杨柳青有个不大有名、但却很有些历史的石家大院:占地6000多平方米,房屋278间,风格典雅华贵,人称“津门第一宅”。

解放初期,这里曾作为天津前后两任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张子善的办公室,而今,这里成了“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览”地。

刘青山和张子善是在战争年代立下过战功、又曾在敌人的监狱宁死不屈的两个“红小鬼”,但解放后做上大官不久变成震惊全国的大贪污犯。

刘青山、张子善原来的办公室不在石家大院。石家大院的解说员指着当年他们俩门对门的办公室说:“他们觉得自己打仗有功,现在解放了,当大官了,应该好好享受了。看到五大道洋房林立,那里有许多过去军阀官僚的洋房,而自己的办公室既狭小又黑暗,所以就搬进了小洋楼里。”

当官之后,俩人慢慢应酬多了,收礼多了,讲究排场也多了,专门派人从香港购置豪华轿车和奢侈用品。这些花销没有专门开支,他们就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的建筑款、救济水灾区贫民款、河工款、干部家属救济款等,多达200多亿的旧币(相当于现在的170余万元)。两人将挪用和非法经营所得,大肆挥霍浪费,生活奢侈腐化,刘青山甚至堕落到吸食毒品成瘾的地步。

在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前,当时的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也是他们的副手,几次当面规劝他们,可刘青山却大大咧咧地说:“老子们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么样?”李克才无奈,在1951年11月21日举行的中共河北省委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向与会的800多名代表,揭发了刘和张的问题,引起全场轰动,随后很快引起了中央注意。

1952年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后,正赶上全国的“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进入高潮,各地都抓住了一些“老虎”,刘青山、张子善就属于“大老虎”。毛泽东等领导开会听取刘青山、张子善案情的汇报。曾在冀中担任过区党委书记,看着张子善成长的黄敬同志坚持请时任华北局第一书记的薄一波同志,向毛主席转报他的请求:考虑刘张二人过去对革命有功,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毛泽东说:“是要他们俩,还是要中国?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黄敬同志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法院组织临时法庭,在当时的省会保定市广场召开了两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省主席杨秀峰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令。“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的遗言。“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的遗言。

刘青山、张子善被处决后,在全国引起强烈震动,对领导干部为官清廉、严守党纪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

本文转自《解放军生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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