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医药管理机构是宋代的“官药局”

中国最早的医药管理机构是宋代的“官药局”。

在中国历史上,宋代对医药事业最为重视。这一时期,宋朝廷不仅对本草文献和民间药物经验进行了规模空前的整理和总结,同时还创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国家性质的官药局,它既是国家药店,也是国家医药管理机构,成为世界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个创举。

药局最早设置于京城开封(今河南省开封市),初名熟药所,又名卖药所,于熙宁九年(1076)开业。

当时国家控制了盐、茶、酒等贸易,并将药物也列入国家专卖。设立熟药所,主要负责制造成药和出售中药。最初熟药所只有一处,至崇宁二年(1103年)扩展到5处。并将制造成药的业务从熟药所分离出来,建立了两所“修合药所”。政和四年(1114年),北宋朝廷将两个修合药所改为医药和剂局,5处卖药所改为医药惠民局。

医药惠民局以卖药为主。当时官府采取贱价低息办法,药价比市价低1/3,希望发挥一定的“惠民”作用。

“官药局”由政府经营,主要出售丸、散、膏、丹等中成药。由于中成药具有服用方便、携带容易、易于保存等特点,深受广大医生和病人的欢迎。因此,这种“卖药所”发展很快。到南宋时,官办惠民局在淮东、淮西、襄阳、四川、陕西等许多重要地方都有增设。在全国已达到出70余局,初步形成了遍布全国,由国家控制的医药网络。

这些官药局,主要是按方配置中草药和出售成药。其成药来源主要依靠医药和剂局制造供应。

当时局里章法严明:
规定:遇急病而不能及时卖药的要“杖一百”;
还规定:陈旧不适用的药品要及时毁弃。

除卖药外,惠民局还规定:
遇到贫困之家及大水大旱及疫病,要免费施药,救助灾民。遇到疫病流行时,由官府统一调拔,并承担临时性免费医疗。据史料记载,都市发生疫病时,惠民局则派出大夫携带药品去“其家诊治,给散汤药”。

医药和剂局主要是制药。由药局编撰的《和剂局方》是世界上最早的官定药局方,对中外医药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它所创制的许多有名中成药,诸如苏合香丸、紫雪丹、至宝丹等,经过700多年的医疗实践检验,迄今仍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

当时药局生产成药有严格的官颁标准方书,供熟药所执行,依此制成各种丸、散、膏、丹及饮片。生产过程中各类工艺流程皆十分严密。药局下设药材所,专门负责药材收购和检验。为保证质量和用药安全,专设了辨验药材及负责制药的官员,“以革药材伪滥之弊”。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药局除计划性常规生产成药外,还根据一些地区发病情况生产一些急需成药。如当时西南地区多瘴气,药局为之生产“瘴药”。南宋时为预防暑病,药局生产了大批“夏药”。

宋代官药局的建立与发展及它颁行的标准药方,推行的各种成药及采取的降低药价和严把药品质量关等措施,对当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中药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北宋和南宋政府末期政治的腐败及官僚制度的侵蚀,官药局内部逐渐出现了经营管理混乱、经费亏缺、质量低劣等现象,以致于和剂局被人称作“和吏局”,惠民局被称作“惠官局”,远离了“拯民疾,施实惠”的创建初意。

中国自古不乏制度的创新,但制度的制定与施行与社会整体建设休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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