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英《南京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英国强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江宁条约》。
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中国战败;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节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江面上签订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条约共13款。
主要内容是规定中国:
1、割让香港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商埠;
4、征收进出口货税款得与英方“秉公议定则例”,不能自由作主。
这种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从此以后,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打开了中国的门户,使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