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进行最详细的命名是在2012年
201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对中国领土钓鱼岛全部小岛予以正式的详细命名并对外公布,用实际行动再次重申钓鱼岛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
钓鱼岛的标准名称为“钓鱼岛”,汉语拼音为“Diàoyú Dǎo”,位置描述为“距温州市约356千米、福州市约385千米、基隆市约190千米”。国家海洋局同时公布了龙头鱼岛、鲳鱼岛等其他70个钓鱼岛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汉语拼音和位置描述。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清代古籍中就有关于中国钓鱼岛的记载。
钓鱼岛在历史上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位于台湾岛东北约180公里,与日本琉球群岛之间隔有2000米以上的深海沟。面积5平方公里。
岛上盛产山茶、仙人掌、海芙蓉及药材。台湾、福建等地人民常到这晨捕鱼、采药。附近一带海底有丰富的石油资源。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并在签订前的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日本在二战战败后,把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
上世纪60年代末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方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着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暂时搁置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2010年9月7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冲撞一艘中国拖网渔船。随后,日方又派出两艘巡逻船跟踪渔船,22名海上保安官登上航行中的中国渔船,命令渔船停止航行,并宣称违反日本“渔业法”对渔船进行检查。
2011年3月2日,中国海军运-8侦察机和运-8预警机从东海上空南下,越过日中“中间线”并靠近钓鱼岛,之后改变飞行方向朝西飞去。日本航空自卫队西南航空混编团为防止它们侵犯领空,紧急出动F-15战斗机。
这次虽然不是首次命名钓鱼岛,但却是中国第一次对70多个岛屿进行非常详细的命名。早在1971年时,钓鱼岛及其附属的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5个岛屿就已经被明确命名了。黄尾屿、赤尾屿更是从明朝开始就已存在,至少有四五百年的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