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个绿化委员会成立于广州市
1956年3月1日,党中央发出“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同年3月9日,广州市一马当先,成立全国第一个市级绿化工作委员会,由朱光市长亲自抓,林西任委员会主任。
绿委会成立后,市政府作出决定:全市公民(除工矿企业的生产者外)每人每年在绿化季节最少参加一天义务劳动,由绿委会办公室具体安排任务,包括种、管、护、挖湖、开园道等园林绿化和风景区的建设、营林等。
随后市政府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绿化山区、山林、风景区、鸟类和采摘种子、管理种苗等规章制度。如砍、移树木要报绿委会批准,砍1株至少补种3株,并保其成活。
1958年,全市植树510万株,营造了以白云山为中心,长60公里的防风林带。1964年,广州的绿化工作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