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已发现的最早的房产证一说为南昌市民收藏的1953年版
2008年8月,南昌市民肖大爷向记者反映说,8月4日,他看到一篇报道称贵州麻江县(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发现了一张1955年发的土地房产证。文章称这是新中国发现最早的农村土地房产证。细心的肖大爷发现,父亲遗留下的房产证为1953年所发,“贵州发现的房产证怎么能算最早”?
“贵州麻江县发现的新中国‘土地房产所有证’不是最早的,我家的房产证比它还要早两年多!”市民肖大爷说。
肖大爷今年71岁,家住棕帽街。他告诉记者,4日上午,他在阅读报纸时看到一篇名为《贵州发现新中国最早土地房产证》的报道。文章称,在贵州省麻江县碧波乡筛子坝村胡治邦家中发现新中国最早的一张土地房产所有证。
肖大爷说,文中的“该土地房产所有证是1955年发到农村的,也是建国以来农村第一个土地房产所有证”表述并不准确,因为他家也有一张几乎一模一样的土地房产证,但颁发时间是1953年元月5日,比贵州麻江县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要早两年多。
4日下午,记者为此专门来到位于棕帽街的肖大爷家。他小心翼翼地从柜子里取出一张发黄的纸,展开后是一张1953年发的土地房产证。
记者在这张土地房产证上看到,上面的文字均为繁体字,注有“江西省泰和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字样。这张房产证与贵州发现的那张非常相似,唯一明显不同的就是房产证上方没有毛主席头像。
在这张长约五十厘米、宽约四十厘米的纸上,清晰地写着肖大爷的父亲在当时的泰和县石山乡拥有的土地和房屋情况,注明“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和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此外,该证对土地的种类、亩数、座落地名及房产情况都有详细的说明,并清晰地盖有“泰和县人民政府印”和“县长印”。
肖大爷说,这张土地房产证是他父亲遗留下来的,现在部分房产已经变卖,但还剩下一套7间房的大瓦房。他还透露,由于此证较稀罕,曾有人出高价购买,但被他拒绝了。
南昌市房产档案馆蔡馆长表示,这应该是新中国首批颁发的土地房产证,当时中国正兴起农村土地改革热潮,这无疑是当时农村政策变化的见证,很有收藏价值。
据介绍,1950年夏,新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农村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土改,土地房产所有证就是当时农民拥有土地和房产的凭证。虽然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这种证件只有极少老年人才会保留,但如果从具体年月划分,很难界定谁手中的房产证最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