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法经》的作者是李悝
李悝(读音“亏”)(约前455—前395),战国时的法家。
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使魏国国富兵强。
他提倡“尽地力之教”(《史记-孟荀列传》),实行发展农业的政策。
创立平籴(读音“迪”)法,丰年由官府平价购进余粮,荒年由官府将米谷平价发卖,“取有余以补不足”(《汉书-食货志》),开后世均输、常平仓等法的先导。
他集诸国法刑律,于公元前407年编成《法经》6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为中国古代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商鞅受之以相秦。现已失传。
秦汉以后直至唐朝的刑律大多祖述《法经》。
《汉书-艺文志》有“《李子》三十二篇”,列为法家之首,双有“《李克》七篇”,列入儒家,注云“子夏弟子,为魏文侯相”。一说李克即李悝。